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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7:34(03-03 18:10更新) 撰稿編輯:楊文君
為防止勞工長期暴露於高噪音環境導致不可逆聽力損失,勞動部近日訂定「勞工聽力保護措施辦理原則」,要求事業單位系統性落實聽力保護。官員強調,若雇主未依法採取預防措施,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現行可處新台幣3萬至30萬元罰鍰;待職安法修法正式施行後,罰鍰將提高至5萬至300萬元。

勞動部指出,噪音是廠場最常見的危害因子之一,依規定,勞工於工作日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超過85分貝,雇主即應訂定聽力保護計畫並採取必要防護措施。尤其100人以上事業單位須訂定計畫,小型企業雖無強制訂定計畫義務,仍須落實相關措施並留存紀錄。

勞動部職安署職業衛生健康組組長張國明說明,噪音對聽力的傷害往往從高頻逐漸往低頻發展,初期不易察覺,等到發現時多已屬不可逆損傷,因此必須及早介入管理。他坦言,過去企業多半「有做但未必落實」,例如定期噪音監測、發放耳塞耳罩、辦理特殊健康檢查等,但各項措施之間缺乏連結,未依監測或健檢結果回饋改善,成效有限。

此次訂定的辦理原則,將聽力保護重點整理為六大面向,包括噪音監測與暴露評估、工程及行政控制、個人防護具選用與效果確認、教育訓練、定期聽力檢查與異常追蹤,以及整體成效評估,協助企業依循步驟落實。

張國明指出,控制噪音應以「工程改善」為優先,例如汰換老舊設備、改善減振設計或加裝隔音包覆;若無法完全消除,才採吸音阻隔等措施,最後才是耳塞、耳罩等個人防護具,「不能只靠發耳塞交差」。他說:『(原音)聽力保護企業當然最普遍做的就是發耳塞、耳罩,但是我們需要強調的還是希望從工程源頭做起,或許需要一些時間、經費,所以我們特別針對中小企業,我們有一個特定產業的工作環境改善補助計畫,經費的補助最高大概250萬元。』

此外,此原則也納入「耳毒性化學物質」概念,提醒部分有機溶劑如正己烷、甲苯、二甲苯等,可能對聽覺神經造成傷害,若與噪音暴露並存,恐產生加乘效應,雇主須一併評估化學暴露風險。

至於罰則部分,勞動部表示,目前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雇主未採取必要安全衛生措施,可處3萬至30萬元罰鍰;由於去年底立法院已三讀通過職安法修法,待正式施行後將提高至5萬至300萬元,並得按次處罰。(編輯:陳士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