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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3 18:49聯合報 記者葉冠妤╱即時報導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最新出爐研究發現,我國女性在29歲前的勞動參與率與男性差異不大,但生育後,選擇繼續留在職場、中斷後再就業或不在勞動市場的情形,在小孩6歲前則呈現變異性較大的現象,因此建議勞動部政策研擬可針對有6歲以下小孩的婦女,發展更具彈性的工作模式,並將申請育嬰假的適用時間由現行的未滿3歲延長至孩童6歲前,協助育兒婦女穩定續留職場。

勞安所勞動市場研究組組長黃春長指出,勞研所這次有別於過往研究,以勞動部所掌握的大數據分析勞動市場狀況,運用勞保投保資料進行研究,分析2004年到2007年15歲到44歲投保勞保且有請領生育給付的婦女,總共約40萬筆資料,並追蹤後續12年間的投保狀況,盡量採最大可能的母體來分析,而非僅是抽樣調查。

黃春長表示,研究發現育兒婦女在小孩出生第1年時,高達7成以上的人會持續全職工作,但追蹤12年期間卻顯示,全職轉兼職以及退出勞動市場的人數均有所提高,到了第6年時,續留職場的僅剩下5成4、5成5左右,整體而言,育兒婦女投入就業市場在小孩6歲前有較明顯的波動,不在勞動市場者的比重持續增加,小孩6歲後就趨於平緩穩定。

他推測,小孩年齡較小而有照顧需求時,育兒婦女直接退出勞動市場的可能性相對較高,等到小孩年齡較大時,則以尋找較能配合小孩上下學時間的兼職工作為主。

根據研究結果,勞安所建議除符合《性別工作平等法》等相關規定,得調整育兒婦女的工作時間外,雇主也可針對有6歲以下小孩的育兒婦女,提供優於現有法令的彈性工作時間,以及彈性工作地點等多樣化選擇,並考量放寬育嬰留職停薪申請的適用時間,在不改變最長申請時間不得逾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