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聞與活動
時間:2021-08-31 17:23新聞引據:採訪撰稿編輯:楊文君
勞動部31日宣布110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資料照/楊文君 攝)
 
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勞動部今天(31日)宣布110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勞工只要是非自願離職、與配偶所得合計148萬元以下,符合資格者自9月6日起就能開始申請,至10月14日截止申請。

勞動部31日宣布110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9月6日起開放申請。

申請資格為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申請截止日前,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也就是110年9月14日以前失業,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或是勞工於申請截止日前,最晚110年10月14日已就業,但在前一年內,也就是109年10月14日至110年10月13日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且前一年內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仍可提出申請。

除了要符合上述條件之一外,申請人及其配偶109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要在新台幣148萬元以下、申請人於110年10月14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及子女就讀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就能申請。勞動福祉退休司副司長陳惠蓉說:『(原音)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名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13,6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24,000元。』

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以同時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除每名子女可獲得24,000元外,每人另加給2成4,800元的補助,一人為28,800元,2名子女合計為57,600元。不過勞動部特別說明,若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已免學費者,或已申請其他政府就學補助措施者,不得重複申請本就學補助。

線上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