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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5 15:54 聯合報 / 記者賴昭穎/台北即時報導
 
國發會宣布,行政院今天核定「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正式施行。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今天核定「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外國人才專法)正式施行,國發會表示,外國人才專法可望奠定更完善的攬才法規架構,讓更多國際優秀人才能夠「進得來」、「留得住」。

立法院在今年6月18日三讀修正通過外國人才專法,總統則於7月7日公布。官員表示,這次修法重點包括增加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認定之彈性,新法增訂由國發會與相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機制,網羅全球之新型態產業及跨領域優秀人才。

此外,為爭取優秀外國大學畢業生來台工作,放寬教育部公告世界頂尖大學的畢業生在我國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無須具備2年工作經驗。至於教育部公告「世界頂尖大學」包括QS世界大學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世界大學排名所公布的前500名大學。

在鬆綁外籍人士申請永居規定方面,官員說,將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的在台連續居留期間,由5年縮短為3年,且取得我國博士學位得再折抵1年。此外,外國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在台連續居留期間維持5年,但取得我國碩、博士學位得分別折抵1、2年。

另外,新法也將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租稅優惠適用年限由3年延長為5年,並免除屬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的外國特定專業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本人及依親親屬之健保納保6個月等待期。

官員說,外國人才專法的修正今天正式施行,各項修正措施均可開始受理申請,其中各界最關注的「縮短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規定,可洽詢內政部移民署各地區服務站或就業金卡辦公室;至其他子法及配套措施,也可國發會「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資訊專頁」及就業金卡官方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