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移工確診為肺結核,遭廢止聘僱許可,返國後可再次來臺嗎? (angle)
 
答: 移工確診為肺結核,遭受廢止聘僱許可,相關公文副知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由該署依據內政部「禁止外國人入國作業規定」,肺結核患者管制入境至痊癒之日。移工返回母國後,仍需繼續治療至痊癒,取得母國衛生當局核發之「肺結核個案管理及完治證明」,並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送交入出國及移民署,始得解除入境管制,辦理來臺簽證(衛生署疾病管制局98年11月13日衛署疾管檢字第0980023379號函)。



全球人力資源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金門分公司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北路一段2號7樓710之1 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中正路71號
電話 : 02-23817639 傳真 : 02-23715960 電話 : 082-335995   傳真 : 082-335002
信箱 : jryc.atv@msa.hinet.net  
網址 : http://www.gmcc.com.tw/  
此網站由大贏家網頁科技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