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製造業外籍移工薪資所得如何扣繳?
 
答: A.勞籍勞工薪資所得扣繳標準: (一)於一課稅年度(一月一日~十二月卅一日)內在華居留日數未超過183天者,按所得之20%扣繳。 (二)於一課稅年度(一月一日~十二月卅一日)內在華居留日數已超過183天(含183天)以上,按居住者(即比照國人)扣繳率標準扣繳6%~10%。 (三)上年度已住滿183天以上者,本年度提前離境時可比照上年度居住者稅率扣繳。 (四)上年度未住滿183天者,本年度仍應重行起算,如本年度仍未滿183天者,則應扣繳20%,如本年度已住滿183天以上者始可適用居住者之扣繳率標準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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