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外籍幫傭入境後護照等應讓其自行保管或雇主代為保管?
 
答: 外籍幫傭在台期間之護照及居留證等文件正本,雇主應先與外籍幫傭溝通,由雇主代為保管,並影印副 本讓外籍幫傭隨時帶在身上,因為正本若讓外籍幫傭帶在身上怕外籍幫傭遺失,且逃跑機率增加,也怕被人利用去做人頭借錢或其他不法行為,雇主代為保管也算是保獲外籍幫傭的一種作法。



全球人力資源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金門分公司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北路一段2號7樓710之1 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中正路71號
電話 : 02-23817639 傳真 : 02-23715960 電話 : 082-335995   傳真 : 082-335002
信箱 : jryc.atv@msa.hinet.net  
網址 : http://www.gmcc.com.tw/  
此網站由大贏家網頁科技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