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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移工確診為肺結核,雇主會接獲主管機關公文通知嗎? (angle) |
答: | 依據「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移工於定期健檢發現疑似肺結核,由健檢醫院通知雇主,偕同移工攜帶體檢報告、胸部X光片及前次體檢之胸部X光片,至指定確認機構複驗。指定確認機構依據胸部X光片、痰液抗酸菌抹片檢查、結核菌培養、病史及臨床症狀進行綜合研判。指定確認機構名單,請洽詢疾病管制局網頁之胸部X光檢查確認機構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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