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問: | 原申請身障科托育養護補助(老人養護所)年滿65歲時(無插三管)轉老人收容安置如何辦理? |
答: | 原申領本局身心障礙托育養護補助,欲轉領本老人收容安置補助者,得於原機構安養,惟仍需於年滿65歲前備齊申請表件向本局提出申請,由本局安排進行失能評估事宜,並依評估結果核定補助。 |
新北市私立祐安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 | |
新北市三重區自強路4段6號3樓、8號3樓 | |
電話 : (02) 2286-6311 傳真 : (02) 2287-0566 | |
信箱 : a004026x@yahoo.com.tw | |
網址 : http://www.youan.co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