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疑似患精神疾病、殘障或失智的老人街上遊蕩而無人照顧。
 
答: 由警察局所屬單位受理報案後,查明個案身分並視個案情況護送返家或護送本市市立醫療院所就醫,經查無確實戶籍身分或無家可歸需保護安置者,由社會局所設置遊民中途之家予以安置,並通報各機關協尋家屬。



新北市私立祐安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
新北市三重區自強路4段6號3樓、8號3樓
電話 : (02) 2286-6311     傳真 : (02) 2287-0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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