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公設民營老人安養機構申請入住資格? |
答: |
1、 設籍臺北市1年以上市民,申請安養或老人公寓者需有生活自理能力。
2、 年滿65歲,但申請安養之同住配偶不受此限。 3、 無法定傳染病、精神病、或其他嚴重疾病者。 4、 申請老人公寓者以無自用住宅者優先。 |
私立喜安護理之家 | |
基隆市七堵區堵南街51-12號 | |
電話 : (02)2451-1225;(02)2452-4225 傳真 : (02)2451-40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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