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原申請身障科托育養護補助(老人養護所)年滿65歲時(無插三管)轉老人收容安置如何辦理?
 
答: 原申領本局身心障礙托育養護補助,欲轉領本老人收容安置補助者,得於原機構安養,惟仍需於年滿65歲前備齊申請表件向本局提出申請,由本局安排進行失能評估事宜,並依評估結果核定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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