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3.13      高年級勞工就業專法 勞動節上路
 
 
2020-03-13 14:29 聯合晚報 /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中高齡及高齡勞工就業專法將在五一勞動節上路。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雇主雇用依法退休勞工逾30%、且繼續雇用6個月以上
前6個月每人每月補助1.3萬、第7-18個月補助1.5萬

中高齡及高齡勞工就業專法即將在五一勞動節上路,勞動部相關子法已經陸續完成,其中對雇主繼續雇用依法退休(即65歲以上)勞工,若達30%以上,且繼續雇用六個月以上,則前六個月可每人每月補助1.3萬元,最長18個月(第七個月起每月補助1.5萬元)。

若是雇用公立就服機構推介的45歲以上失業的中高齡及高齡者,就發給雇用獎助金1.3-1.5萬元,最長發給12個月。

另外未來失業的中高齡勞工,無論是否具就業保險資格,都可適用跨域就業補助,包括求職交通補助金、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每月1000-3000元)、租屋補助(租屋金六成)及搬遷補助金(最高3萬)。

鼓勵中高齡勞工就業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即將實施,其中對45-65歲及及65歲以上勞工將推出不同就業措施,勞動部已經完成施行細則及各項子法,近日就會預告。其中將針對促進就業、穩定就業、協助失業等方面提出具體做法與補助標準。

在穩定就業方面,子法最大亮點是鼓勵企業繼續雇用達到勞基法退休資格的高齡勞工,也就是員工若滿65歲達到退休條件,雇主願意繼續雇用達30%,且雇滿六個月以上、不低於原薪資,則可補助雇主每人每月1.3萬元,第7-18個月,每人每月1.5萬元。舉例而言,某公司今年有十人達退休條件勞工,雇主若繼續雇用其中三人,就可申請補助。

另一種是雇用公立就服機構推介的失業中高齡勞工,則只要雇用滿一個月,就發給雇用獎助金,中高齡勞工每月1.3萬元,65歲以上每月1.5萬元,最長12個月。如果失業的中高齡勞工需要先進行職場學習與適應,有些企業願意提供類似實習機會,則由政府補助時薪,最長三個月,高齡者若有必要,可延長補助六個月,政府也會補助企業教練輔導費每人每月5000元。

高齡勞工可能具有一定的專業技能與經驗,專法也鼓勵雇主善用其累積的資歷進行傳承,因此子法明定,如果雇主雇用依法退休的勞工傳承專業技術,開辦各種訓練課程,則可補助相關鐘點及場地費用,最高10萬元,等於高齡勞工還可賺外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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