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3.25      雇主性騷擾員工 由誰調查?立委促修法 衛福部、勞動部互踢皮球
 
 
2023-03-25 20:58 聯合報/ 記者葉冠妤、沈能元/台北即時報導
前原能會主委謝曉星去年爆性騷擾部屬慘遭拔官,多年前的福灣巧克力董座性騷實習生案也引發大眾抵制,根據統計,去年受理的職場性騷擾申訴案一六三件,而依現行法令,勞工遇職場性騷時可向公司申訴,公司也有義務調查、懲戒,但當性騷擾行為人就是老闆本人,調查難免有「球員兼裁判」之嫌,勞工可能因此噤聲。有綠委提修法版本補破網,主張應建立雇主性騷擾的獨立調查機制,但該修「性騷擾防治法」還是「性別平等工作法」,衛福部、勞動部互踢皮球,行政院甚至為此出手協調。

主張修性工法的婦女新知秘書長覃玉蓉說,勞工遇雇主性騷時,聽到走公司申訴管道的第一個反應通常是打退堂鼓,不信任公司會秉公處理,因此大幅降低申訴意願。她認為,公共場所跟職場性騷擾性質不同,且職場內發生的事,若分別由不同的兩個行政機關、不同的兩個法介入處理,也可能引發民眾混亂,應交由勞政專業處理即可。

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郭玲惠也說,性騷擾防治法處理的是職場之外的事,社會局無從介入調查職場,性工法思考的是雇主在職場內的保護照顧義務,當實務上發現因職場權力不對等,產生窒礙難行之處,就應該把性工法修得更完整。

不過,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指出,性工法立法目的是督促雇主創造性別友善職場、職場工作平權,雖訂有雇主對性騷擾的防治跟補救規範,但絕大部分條文都跟性騷無關,雇主性騷擾員工不在性工法預設的處理範疇。

林志潔表示,不是不能修性工法,只是工程浩大,反觀性騷擾防治法已有一套既存的調查機制,只要修改性騷法第一條定義即可,就法規變動最小性、推廣時效性而言,當然是修性騷防治法最簡便,也更適合,動一句話就可以解決,舉凡沒辦法處理的性騷擾,即便是雇主的鹹豬手,本來就可回歸性騷擾防治法處理。

不具名的勞動學者則說,該修性工法還是性騷擾防治法,確實是個大哉問,連學界也沒共識。但他認為若由勞政系統來進行獨立調查機制,人跟錢是大問題,若能為此補人、補錢也樂觀其成,但各地方縣市政府現在就設有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已經能啟動調查,若顧及現實條件,以性騷擾防治法處理就好。

對於彼此爭論不休,衛福部保護服務司長張秀鴛說,雇主發生性騷案件時,不是只有罰錢的問題,應由其主管機關負起監督責任,若雇主性騷案件是由「性騷擾防治法」處理,將由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理,但社會局無法約束企業負責人,勞動部介入才能要求企業對雇主權力的調整。

勞動部條平司司長黃維琛說,性騷擾三法(性工、性平、性騷擾防治法)整合討論由來已久,勞動部跟衛福部從不同角度切入,因此有不同見解,希望能有多一點討論,讓修法更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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