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6.23      老人解約舊保單再投保 台新銀、法巴人壽又未查再挨罰
2022-06-23 18:23 經濟日報/ 記者 廖珮君/即時報導
金管會金檢發現,台新銀業務員對老人同一天解約法巴人壽舊保單、又再投保法巴新保單時,業務員明知保費來源是「解約」卻沒正確填寫;而老人解約再投保時,法巴審核過程中竟也未發現,因兩家已算「累犯」,金管會處台新銀300萬、法巴120萬元罰鍰並糾正。

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說,懲處考量有三大依據,一是,兩家都在短時間重複違法,兩家都在2020年5月有保單借款再買新保單,均未就保費來源做審核,同年7~10月間又再犯,顯示兩家業者沒有積極改善。

二是,銀髮族缺失。他說,這次台新銀業務員讓3位銀髮族解約了法巴人壽投資型保單後、竟又再投保一樣是法巴人壽的投資型保單,等於是同一家壽險公司、投資型保單間的進出。

三是,考量件數和金額。台新銀業務員是讓3位老人解約又再投保,金額約400萬元,考量件數不多、金額低,但主要是台新銀送件,因此受責難程度會高於法巴。

台新銀主要有兩大缺失,包括業務員報告書對保費來源勾選錯誤、及重複違法。業務員報告書對保費來源勾選包括解約、質借等,林志憲說:「業務員明知道保費是解約舊保單而來,但卻勾了『否』」。

林志憲也說,除台新重複違法外,這三人都是銀髮族,台新銀也沒落實評估對其保險商品的適合度,受難程度較大。

法巴人壽部分,除短時間重複違法,也沒有對業務員報告書做瞭解和確認,有審核上缺失。

保險局官員說,因這三件案子,解約跟新保單都是法巴人壽,解約比新保單案更早送進法巴,法巴自己家公司保單要解約、應該有審核和控管機制,但法巴卻沒有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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