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06.25      中市恢復老人健保補助
【記者張淑珠/台中報導】
2019年6月26日 上午12:00
 
臺中市議會正式三讀通過「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自付額補助」追加預算案,總計七‧二八億元。市長盧秀燕感謝議員們對預算案的支持,並表示恢復老人健保費補助是符合市民期待,既保障長輩就醫權益,也減輕年輕人的負擔。她也宣布,老人健保費自付額補助今年七月起恢復和前市長胡志強時期一致的補助標準,符合補助資格者七月份健保費自付額將由市府在八月份直接撥款給衛福部中央健保署,預計全市約有超過廿二萬名長輩受益。(如圖)

社會局長李允傑表示,台中市自今年七月一日起恢復老人健保補助,長輩不用專程到區公所提出申請,市府會與財稅中心比對符合補助資格者名單,交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保署直接辦理減免。由於投保單位(各公司行號、學校、各類職業工會、公所等)或被保險人原則上八月底前(單月繳)或九月底前(雙月繳)會收到七月的健保繳費單,符合補助資格的長輩們所收到繳款單,會註記健保費已由台中市政府補助。若投保單位健保費提前收取健保費,符合資格的長輩們可確認應繳納金額,並直接向投保單位辦理退費。

社會局表示,恢復老人健保費補助,以照顧經濟弱勢的長輩為目的,已訂定排富機制,方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補助對象為設籍在台中市滿一年,並且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老人(或五十五歲以上原住民),經國稅局核定的一○七年綜合所得稅稅率在五%以下,也就是綜合所得淨額五十四萬元以下。若老人由納稅義務人(例如子女)申報為受扶養人,納稅義務人符合綜合所得稅稅率為百分之五以下者,該名長輩方能獲得健保補助。有關補助金額,是依長輩實際應繳納保費補助,但以第六類保險對象應自付保險費金額為上限,也就是每人每月最高補助七百四十九元。若民眾對於恢復老人健保費自付額補助有相關問題,皆可透過一九九九便民專線或撥打社會局專線服務電話:(○四)二二一七-七二三九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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