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三月六日臺北報導】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3 月 6 日安排國發會進行業務報告。為協助企業留用資深移工,自 111 年 4
月起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截至 112 年底共已核准 2 萬 2,732 人。
國發會報告指出,該方案開放符合資格的移工及僑外生在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即可突破工作年限的限制,112 年 12
月進一步成立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協助雇主申辦及提供諮詢,並放寬同雇主同移工累計工作 6 年以上即可轉任中階技術人力,
以及新增一般營造,並擴大開放林業、畜牧及養殖漁業,可聘僱中階技術人力。
另為增加中階技術人力來源,具高中以上學歷、表現優異且具發展潛力移工可就讀
「移工在職進修專班」,取得我國副學士以上學位,針對同意移工在職進修的雇主,也提供「就業安定費減半計收」或「額外提高移工核配比率
5%」二擇一的優惠,以提高雇主意願。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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