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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72019/05/16 中時 林周義 |
家總、婦女新知基金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等團體發起連署,推動180天長照安排假入法。(林周義攝) |
蔡先生13年來,先後經歷母親、父親的洗腎。隨著兩老身體越來越差,他只能不斷請假,最終離開職場。為避免類似事件發生,民間團體發起連署,推動30天+150天的長照假入法。
根據勞動部推估,1153萬勞動人口中,約有231萬人因照顧失能、失智的家人影響工作,每年更有約13.3萬人因照顧而離職;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2017年調查發現,在職照顧者多為40至55歲中壯年(73%),其中44%擔任主管職位、37%年資超過10年,為職場的重要人力。
為避免職場人力因照顧而流失,家總、婦女新知基金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等團體發起連署,盼比照日本「顧老假」模式,推動30天有薪假+150天彈性請假,共180天的長照安排假入法,目前已獲上百家民間團體、逾500位民眾連署支持。
家總副主任張筱嬋表示,長照假非以年來計算,而是以照顧歷程計算。舉例而言,爸爸失能時,兒子享有30+150天的長照假,安排合適的長照服務。幾年後媽媽失能,兒子亦能再度申請30+150天的長照假。
至於訂出30天有薪假+150天彈性請假的原因,家總表示,是為了讓照顧者在最混亂的第一個月獲得薪資津貼,尋找適合家屬的長照服務。安排成功後,若需處理臨時狀況、陪伴回診等,即可享有150天的彈性請假。
張筱嬋表示,資方應先留住員工,才能避免勞動力的流失。以再度就業的媽媽為例,因孩子已長大,照顧負擔減輕,更能投入工作,對公司的忠誠度也更高。對於有長照需求的家庭,亦是如此。家總秘書長陳景寧也表示,不樂見此訴求走向勞資對立。
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周道君表示,可以理解照顧者的請假需求。家有失能長輩的民眾,多為中壯年、職場重要人力,若推動長照安排假入法,資方勞動力成本、有無員工可承接工作、財源等都需納入考量,衛福部將全力配合勞動部的後續討論。
(中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