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3.16
  • 因應疫情影響 新北提3項協助勞工措施 擴大代理調解適用對象 短期津貼最長半年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三月十一日臺北報導】因應新冠病毒疫情衝擊,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宣布三項協助勞工措施,義務律師免費代理調解服務的適用對象,將擴及至因疫情衍生勞資爭議的勞工;勞工如受疫情影響,可由就業服務站台轉介至短期就業津貼職缺,最長為六個月。雇主因疫情而有提供勞工友善家庭措施,每一項目可申請獎勵金1萬元。

     外籍移工方面,勞工局亦將持續向雇主、移工及NGO團體宣導「移工防疫資訊」,共同阻斷病毒傳染管道。

    在就業服務部分,釋出短期就業津貼服務計畫職缺,勞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經由就業服務站台輔導推介至計畫職缺者,每月提供工作津貼最高2萬7,808元(時薪158元,每月22個工作天,不超過176小時),最長6個月,即時協助勞工紓解經濟壓力。請領工作津貼期間,勞工局也將持續推介一般性就業機會,協助失業勞工早日重返勞動市場。

    至於勞資關係部分,將擴大「義務律師免費代理調解服務」的適用對象至因疫情衍生勞資爭議的勞工,即日起,除弱勢勞工可透過義務律師擔任勞工代理人協助解決紛爭,因防疫隔離或疫區出差衍生的工資或終止勞動契約爭議而申請調解的勞工,勞工局將主動指派律師擔任勞工代理人,陪同勞工參與勞資爭議調解。

    為鼓勵雇主辦理優於法令的職場友善措施,勞工局今年開辦「獎勵企業辦理友善家庭暨工作平等措施」計畫,在109年2月底前因防疫提供勞工友善家庭措施的企業納入獎勵範圍,例如雇主提供有薪防疫照顧假,優於法令規定,經審核通過,每項獎勵措施將給予1萬元獎勵金。

    勞工局並提醒,應以勞工權益為優先考量,如事業單位非不得已採無薪休假措施,應取得個別勞工同意,且給薪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勞工局接獲無薪休假通報後也會儘速派員至企業訪視輔導,以維護勞工權益,如未經勞工同意實施,依法得處以罰鍰2萬至100萬元。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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