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5.04
  • 產業移工居家檢疫處所 新北從嚴審查 勞工局彙整問答集 將以電話關懷並抽訪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四月廿七日臺北報導】雇主引進產業類移工,須將居家檢疫住宿地點報請各地方政府查核通過後,始得辦理移工入國簽證。配合此項措施,勞動部於4月23日發布「產業類新引進移工申請入境居家檢疫計畫書」,新北市政府旋即彙整10點「申請移工居家檢疫實地查核常見問答」,提供雇主及仲介業者了解相關規範。

    勞工局表示,移工引進前將從嚴審查居家檢疫場所、落實把關;移工引進後,也將透過電話定期關懷移工,確認雇主已落實相關防疫措施,並實地抽訪,確認移工確實於該處進行居家檢疫,避免成為防疫破口。雇主如有違反居家檢疫規定,亦將依法開罰,就是要雇主負起責任。

    問答集彙整10點送件前須知事項,實地查核是以「居家檢疫住宿地點」判斷查核單位,提醒雇主送件前應依「地方政府辦理新入境產業類移工居家檢疫實地查核檢查表」自行審查,如有任一項不符合則無須送件。另外,雇主及仲介檢附居家檢疫計畫書,勞工局僅收「正本」,可採親送或郵寄方式送件,該局收到通報後,將於14個工作日內查核完畢。此外,一張居家檢疫計畫書僅針對一張許可函、一個地址,若許可函號不同或多個居住地點,需分別填寫。

    勞工局說明,勞動部4月23日發布的移工居家檢疫場所審查重點在於,有獨立衛浴、空調的房間(限一人一室)、定期量測體溫和消毒,以及有專人負責門禁管理及安全維護。從入境接機至入住居家檢疫場所,皆須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檢疫應遵守事項。

    問答集連結: https://ilabor.ntpc.gov.tw/news/release/content/683760688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新北市執行移工居家檢疫場所實地查核一定是從嚴審查,如果雇主想要申請聘僱移工,卻無法盡到雇主保障移工人身安全及防疫的義務,這樣就不要申請移工,勞工局可協助媒合本國優秀勞工。移工引進後,也將透過電話定期關懷和不定期實地抽訪,杜絕移工在居家檢疫期間從事工作。

    勞工局提醒,居家檢疫計畫書所填寫資料及檢附文件,如有虛偽或不實情事,可處雇主新臺幣 30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下罰鍰,並廢止移工名額;仲介甚至會遭到1年以下停業處分。提醒雇主如發現移工有發燒、咳嗽等身體不適症狀,請儘速陪同就醫,可撥打「1922」或「1955」專線尋求協助。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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