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7.07
  • 實地查核流程修正 桃市提供切結書範本 人數須與居家檢疫計畫書相同 否則無效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七月三日臺北報導】配合相關防疫工作,產業類雇主申請新引進移工居家檢疫場所,須向各縣市政府申請實地查核。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提醒雇主務必依照該局所公布的作業流程辦理,並確實依「居家檢疫實地查核自評表」先行檢視,確認是否符合審查合格基準,若有不足之處可修正後再行申請。

    另外勞動部六月上旬發函各縣市,同意產業移工居家檢疫地點若為旅館,且雇主如經旅宿業開具保證入住證明,可先不寫房號,僅載明旅宿業地址,即可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對此勞動局也提供切結書範本,讓雇主有所依循。

    勞動局表示,根據作業流程,雇主申請居家檢疫實地查核應填報申請入境居家檢疫計畫書、居家檢疫實地查核自評表及保證入住切結書,並檢附入國引進許可函(海洋漁撈及乳牛飼育業為初次招募許可函),可以郵寄或親送辦理,勞動局將於文件審查合格起14個工作日內,將會同衛生單位前往居家檢疫地點依查核檢查表進行實地查核,合格者彙送勞動部,不合格者退件,後續需再重新申請。

    針對新增的保證入住切結書,勞動局提醒,旅館方面應保證在居家檢疫期間,不提供給其他非居家檢疫需求使用;雇主及受委託的仲介業者需在有空房狀態下才辦理引進。一份切結書對應一張居家檢疫計畫書,兩者人數須相同,否則無效。

    勞動局強調,為避免產生防疫破口,對於新入境產業類移工居家檢疫實地查核會從嚴辦理,建議雇主若非必要可先延緩引進,移工名額可先予以保留,或循接續聘僱或期滿轉換方式承接國內移工,或在疫情期間以優先聘僱國內勞工方式,待疫情好轉後再引進移工;若確有從國外引進的必要,雇主即應善盡防疫責任,提供符合標準的居家檢疫地點。

    居家檢疫計畫書及相關資料若有填寫不實情事,可處雇主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廢止移工名額;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則會受一年以下停業處分。

      桃園是全國移工數最多的縣市,勞動局也協調平價防疫旅館,工作地在桃園的移工,可安排於指定的防疫旅館入住,僅需填報計畫書並備妥文件向勞動局提出申請,則免經實地查核程序,逕彙送勞動部備查。如有需求可洽外勞事務科葉明哲先生、江麗雲小姐,電話(03)339-2551、332-2101分機6821至6824。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遠通人力資源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臺南市永康區中華路986之1號
    電話:06-2537333    傳真 : 06-2535050
    免費諮詢專線:0800268278
    信箱:yuan.tong888@gmail.com
    網址:http://www.yuan-tong.com.tw
    大贏家全方位網站行銷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