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7.21
  • 30-49人企業 臺北市輔導設立勞資會議 逾四成已完成 新成立公司主動發函提醒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七月二十日臺北報導】勞動基準法明文規定,事業單位採行變形工時、延長工時及女性夜間工作等三項勞動條件時,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為督促事業單位確實依法召開勞資會議,已啟動行政指導、入場輔導等輔導措施,促使事業單位依法辦理。截至今年六月底止,轄內上市、櫃及僱用人數50人以上企業,已輔導完成1,532家,今年將持續針對僱用人數30人至49人事業單位進行輔導,落實企業內勞工參與制度。

    勞資關係科長陳明鈴表示,經統計,轄內30人至49人事業單位共有1505家,其中有654家在今年已經完成設立,比例約43%,其餘將會持續加強輔導。此外,為讓新成立的公司在一開始就能了解勞動法令規範,針對新設立公司,商業處將會按季提供名冊,由勞動局主動發函企業儘速成立。

    勞動局表示,勞基法修正條文107年3月1日施行,除原先的變形工時、加班及女性夜間工作之外,包含企業實施七休一例假調整、加班工時單月上限54小時,以及輪班間隔縮短等重要勞動條件,均應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決定,可見勞資會議重要性逐步提高。

    自107起連續兩年,勞動局已針對臺北市轄內較有制度、規模及影響範圍較大的上市、櫃公司以及僱用勞工人數50人以上尚未成立勞資會議的事業單位,列為優先查核對象,共計發函催設1,954家,截至今年上半年,已輔導完成設立1,532家,設立比例78%,其中上市櫃公司已100%設立,今年則會擴大至30人以上企業,列入輔導對象。

    相關輔導機制,包含發函行政指導、辦理教育訓練講習、提供專家入廠輔導以及實施勞動檢查等方式,以促使事業單位依法召開勞資會議。

    50人以上企業尚有21%未成立勞資會議,主因有些公司認為大部分員工都分佈在外縣市,總公司人數不足,以致未成立勞資會議。陳明鈴說明,總公司無論人數多少,都須成立勞資會議,而分支機構只要滿30人,即應分別成立,將會持續透過輔導機制督促儘速完成。

    勞動局也提醒,事業單位於勞資代表選派完成後,應於15日內利用勞動局「勞動即時通」線上系統完成勞資會議代表名冊申報,網址:https://ap.bola.taipei/bola_front/

    為協助事業單位正確並合法成立勞資會議,勞動局今年度預計辦理10場次勞資會議宣導會,尚未設立勞資會議的事業單位,將說明如何合法成立與召開勞資會議,針對已召開勞資會議的事業單位,將規劃「勞資會議勞方代表培訓活動」,由於7月至8月五場次均已額滿,因此9月至10月預計再辦理五場次課程,預計於9月初開放線上報名,相關活動資訊,請上勞動局官網/便民服務/線上活動報名(網址: https://web.bola.taipei/apply/)。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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