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7.27
  • 勞資會議代表線上備查系統 七月起上線 節省企業郵寄成本 已逾百件以網路申請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七月廿一日臺北報導】為方便事業單位進行勞資會議名單備查,勞動部建置全國性的「勞資會議勞資代表名單線上備查系統」(https://meeting.mol.gov.tw),事業單位於今年7月1日上線,提供全國一致的備查管道,目前已有100多件透過該系統申請,34家審核通過。

      107年3月勞基法修正,有關企業實施七休一例假調移、減班休息等,均應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而企業如欲申請引進移工,須檢附至少四次勞資會議紀錄,才能向地方政府申請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 根據勞動部統計,截至今年第一季,定期召開勞資會議的企業家數已成長至11萬8,862家,相較106年底的7萬9000家,兩年多以來增加近四萬家,可見勞資會議獲得更多企業重視。

    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表示,企業每四年進行一次勞資會議代表選舉,需要做一次備查,中間如有出缺、更換人員也要再做一次,為簡化事業單位備查勞資會議代表名單流程,採取e化便民服務,透過線上備查系統,事業單位採憑證方式於系統內登錄勞資會議勞資代表名單,減少郵寄成本及用紙。

    系統於收到登錄資料後,將自動通知事業單位所在地方主管機關至系統審查,並回復事業單位以完成備查程序,簡化流程。企業面臨勞檢人員要求出示勞資會議備查資料時,亦可免去找尋紙本資料的困擾。

    事業單位如未申請憑證,不便採用網路申請,亦可循傳統紙本方式向地方政府通報。

    今年受到疫情影響,有事業單位詢問是否得以視訊方式召開勞資會議。根據「事業單位召開勞資會議應行注意事項」,事業單位採視訊舉辦勞資會議,除應經勞資會議決議通過外,會議進行應確保「共見共聞、足堪辨識」的原則。

    事業單位及事業場所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應分別召開勞資會議,勞工人數應將全職勞工、部分工時及外國籍勞工納入計算,依規定勞資會議每季召開一次,但事業單位在成立勞資會議後,可訂出每三個月或低於三個月週期,於週期內至少召開一次以上會議,不必剛好間隔三個月。

    為方便事業單位使用線上備查系統,勞動部已於系統首頁上傳教學影片。事業單位對系統使用有相關疑問,可電洽:(02)8791-2475。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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