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11.23
  • PCR證明 應含姓名、檢驗方法等六項資訊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一月十九日臺北報導】12月起所有入境臺灣的旅客,均應提供新冠肺炎陰性證明,駐印尼代表處表示,印尼移工於12月1日起至明年2月28日期間入境臺灣時,登機及入境時均應出示登機前三個工作日(不含週六、日及國定假日)內,經印尼政府核准的公私立醫院所開立的PCR陰性報告,嚴禁持偽造不實的證明。

    代表處進一步說明,該報告內容須備有登機者護照姓名、出生年月日或護照號碼、採檢日及報告日、疾病名稱、檢驗方法及判讀結果等資訊,原則以英文、中文或中英對照版本的形式。

    另外11月20日起,社福類及產業類印尼移工,入境後一律採集中檢疫,取得集中檢疫床位後才可赴臺,因此同步取消產業類移工申請簽證時檢附居家檢疫計畫書核准函的措施。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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