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2.03
  • 勞工配合採檢可請病假未出勤薪資則由勞資協商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二月二日臺北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避免疫情擴大,並防止病毒傳播,要求非隔離(檢疫)對象的勞工配合採檢措施,於接獲檢驗結果前須留在家中不可外出,其無法出勤期間應如何請假及給薪?勞動部表示,勞工可請普通傷病假配合採檢,至於該期間未出勤的薪資,未強制雇主支付,得由勞雇雙方自行協商約定。

    勞動部在「勞工配合「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之勞動權益Q&A」,新增答客問。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避免疫情擴大,並防止病毒傳播,要求非隔離(檢疫)對象的勞工配合採檢措施,於接獲檢驗結果前須留在家中不可外出,其無法出勤期間應如何請假及給薪?

    勞動部說明,勞工如因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就醫,經醫療院所評估予以採檢者,勞工應配合採檢,該期間得依勞工請假規則請普通傷病假。

    如勞工未有症狀,係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要求或經醫療院所評估予以採檢者,因不可歸責於勞工,雇主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奬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未出勤期間,因與請假有所區別,建議雇主以「防疫隔離」註記,另因隔離事由亦不可歸責於雇主,因此並未強制雇主應給付該期間之薪資,得由勞雇雙方自行協商約定。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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