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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應武漢肺炎,我國人入境印尼應注意事項_2021/02/23更新

    張貼日期:2020-02-17 (更新日期:2021-02-23)

    一、印尼政府基於防疫需要,陸續發布相關入境管制規定及實施若干防疫措施。截至2021年2月23日止,駐印尼代表處更新及彙整相關法規最新規定及作法如下:

    (一) 關於國際旅客入境印尼最新規定,由於印尼政府尚未公布最新行政命令,因此目前相關規定仍沿用2月9日所公布之第8號行政命令內容。本處將持續追蹤印尼政府最新之外國人入境規定,倘有更新將隨時公告。

    (二) 第8號行政命令內容重點如下:

    1、 印尼政府於疫情期間暫停免簽入境及核發落地簽證。
    2、一般外國籍旅客仍暫停直飛入境或在印尼轉機。
    3、准予入境及轉機之外國籍旅客包括:
    (1)  持有外交人員證及公務居留證者
    (2) 持有公務簽證或外交簽證者
    (3) 持有居留證(ITAS)或永久居留證(ITAP)者
    (4) 透過旅遊走廊(Travel Corridor Arragement,TCA)入境者
    (5) 持有停留簽證 (Visa Kunjungan)或居留簽證 (Visa Tinggal Terbatas)者
    (6) 持有APEC商務旅行卡者
    (7) 持有印尼政府部會特殊准許之書面文件者

    4、印尼籍人士仍可入境但應遵守印尼政府防疫規定。
    5、從國外入境之所有旅客須出示起飛前72小時內所採檢之RT-PCR 陰性證明(以採檢時間起算,並包含例假日)。
    6、抵達印尼機場後,所有旅客應入住政府指定集中檢驗所或旅館,接受落地PCR檢測並進行五天隔離,所有費用均由外國旅客自費。印尼籍旅客除了移工、學生及公職人員由印尼政府負擔費用外,其餘身份人士須自費負擔所有費用。指定旅館清單請參考附件,相關入住及費用事宜請逕洽旅館詢問或預訂。
    7、印尼衛生當局會派員赴指定隔離旅館為所有外國入境旅客進行二次PCR篩檢,外國籍旅客須自付篩檢費用。倘篩檢PCR 結果為陽性者,將送往醫院治療,印尼籍人士之醫療費用由政府負擔、外國籍旅客之醫療費用須自費。
    8、完成五天居家隔離且二次PCR篩檢均為陰性者,始得進入印尼社區,惟仍建議旅客另行居家檢疫14天。
    9、外籍旅客得豁免隔離檢疫之條件如下:
    (1)持外交及公務簽證從事公務行程者
    (2)部長級以上官員
    (3)透過旅遊走廊(Travel Corridor Arragement,TCA)入境者

    10、此防疫管制措施每兩週檢視調整一次,得視疫情發展續延長。

    二、外交部提醒擬前往印尼商旅之國人,請務必注意相關入境規定及個人防疫措施,以免遭印尼政府拒絕入境。國人在印尼境內倘因疫情或遭遇急難需要協助,請即撥打我駐印尼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2-811-984-676(印尼境內請直撥0811-984-676)或駐泗水辦事處緊急聯絡電話:+62-822-5766-9680(印尼境內請直撥0822-5766-9680);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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