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5.13
  • 即日起至6/8 疫情警戒提升至第二級 重申雇主聘僱移工指引工作住宿分流管理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五月十二日臺北報導】由於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即日起至6月8日共4周,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出現感染源不明之本土病例」,勞動部重申去年所訂「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供雇主、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移工參考,建議工作場所及住宿空間應分流管理,同住宿地點移工盡量安排同一班別。

    勞動部指出,在移工國民待遇原則及符合相關勞動法令之前提下,配合已發布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疫行為指引」及「社交距離注意事項」,勞動部109年4月24日訂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

    勞動部建議,雇主或仲介可透過多元管道加強移工衛教及防疫觀念,如張貼海報、發送簡訊、建立Line等即時通訊軟體群組,或於移工住宿地點播放影片及訂定工作規則等。

    針對工作場所及住宿空間,勞動部建議分流管理,同一住宿地點移工應儘量安排於同一工作地點、同一班別,避免與不同班別之移工混雜。仲介如受雇主委託辦理移工生活管理,應儘量避免所屬不同公司之移工混住。同一住宿地點移工應儘量安排一同用餐,用餐區域與座位應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間隔設施。不同班別移工用餐及盥洗時間可彈性交錯。

    勞動部強調,雇主應依勞動法令或勞動契約同意移工放假,不得禁止其放假,但可協調移工避免於同一日集中放假。移工放假外出或非上班時間外出時,雇主應提醒移工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保持社交距離,室外1公尺,室內1.5公尺以上,及提醒移工外出時應戴口罩,以減少感染風險。

    移工外出後返回,勞動部建議雇主應主動關心移工健康狀況,並於住所之入口處,實施之體溫量測,及詢問並記錄有關旅遊史、接觸史及是否群聚等資訊(TOCC),包括放假期間之足跡、停留15分鐘以上地點、搭乘之交通工具及接觸對象等,以落實記錄TOCC機制。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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