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8.05
  • 疫情期間 調整行蹤不明外國人分母計算 仲介去年3月成立者 維持現行計算方式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八月五日臺北報導】考量受疫情影響,邊際管制外國人入境人數減少,致計算仲介引進外國人之行蹤不明比率「分母」人數失真,勞動部函釋,疫情期間,仲介機構「定期查核」、「換證」的分母人數計算方式,調整以「未受疫情影響前3年」計算;不過對於在109年3月17日才成立的仲介機構,則仍使用現行換證與定期查核計算方式辧理。

    勞動部1110年7月28日發函說明,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調整「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附表一規定之行蹤不明比率計算。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薛鑑忠說明,疫情期間,外國人引進人數減少,在計算仲介引進外國人3個月內行蹤不明比率時,其分子不變,但分母人數減少,造成比率失真,因此疫情期間去調整分母人數計算。

    薛鑑忠指出,這次調整係因仲介受疫情影響,相較於疫情發生前引進移工人數大幅減少,而造成分母失 真情形,對於109年3月17日以後設立者,並無疫情發生前後引進人數差距之問題,因此對於在109年3月17 日(含)後始設立之仲介構維持現行換證與定期查核計算方式辧理。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自該函發文日(7/28)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屆滿時止,就服法第40條第1項第17款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第12款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定期查核」、「換證」,外國人之行蹤不明比率「分母」之人數計算,調整如下:

    (一)定期查核:行蹤不明比率「分母」人數,以「未受疫情影響前3年(即106年3月17日至107年3月16日、107年3月17 日至108年3月16日、108年3月17日至109年3月16日)之辦理聘僱許可人數之平均值」計算(設立年資未滿3年者,以現有之設立年資取平均值計算);行蹤不明比率「分子」人數,採現行計算方式(即定期查核日前1年內辦理聘僱許可之外國人入國後3個月內發生行蹤不明之人 數)。

    (二)換證:行蹤不明比率「分母」人數,以「未受疫情影響前3年(即106年3月17日至107年3月16日、107年3月17日至 108年3月16日、108年3月17日至109年3月16日)之辦理聘僱許可人數之平均值乘以2年」計算(設立年資未滿3年者,以現有之設立年資取平均值計算);行蹤不明比率「分子」人數,採現行計算方式(即換證申請日前2年內辦理聘僱許可之外國人入國後3個月內發生行蹤不明之人數)。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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