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11.18
  • 開放印勞入境 駐印代表處公告簽證規範 新件審查約七工作天加開按捺指紋時段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一月十八日臺北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月11日起恢復印尼移工入境,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公告新冠疫情期間受理移工簽證作業要點,針對已完成招募訓練,尚未申請簽證的移工,除原有的簽證應備文件外,須提出經印尼勞工部簽字的「外國人力仲介公司防疫計畫及檢核表」,以及自PeduliLindungi APP下載的兩劑疫苗接種證明。該處目前採當周不限量方式受理申請,並在周六加開時段,提供印勞按捺指紋。

    駐印尼代表處表示,移工申請簽證應備文件,包括申請表(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線上系統填寫列印)、勞動部招募許可函、經驗證勞動契約、外國人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專長證明、良民證、三個月內體檢報告等共10項文件。

    另為確保移工於母國接受訓練時,訓練機構符合人數降載,以及移工出境前檢驗PCR單位經我方認可,且登機前七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國外須訂有體溫量測結果保存機制等,所有仲介公司應於送件申請時,繳交經印尼勞工部查核簽章的「外國人力仲介公司防疫計畫及檢核表」,始可申請簽證。後續移工入境時如發生確診,經疫調發現有不符合防疫計畫、未確實辦理PCR檢驗,或同一訓練所同一時段有2名以上移工確診,將暫緩該國外仲介引進業務;若涉及提供不實資料,也將依法廢止認可。

    該處指出,目前新辦簽證的受理時間為每周一、三、五上午受理送件,每周二、四下午開放領件,審核約七個工作天,即周一送件於隔周二領件,周三及周五送件於隔周四領件。

    過去駐外單位受理移工簽證多有限定總量,以控管審核進度,不過駐印代表處目前係以「每周」為單位,「不限數量」受理所有仲介公司的簽證申請案件,周六全天加開時段,提供移工按捺指紋。

    至於之前已取得簽證,效期於109年12月4日至110年5月4日屆滿者,同時符合未曾更換雇主、護照效期6個月以上且勞動部許可函尚未逾期者,簽證效期自動延長至111年5月31日。

    代表處補充,移工如曾更換雇主,可準備相關文件,免費換發6個月效期的新簽證。如護照效期不足6個月,須重新申辦護照,再準備申請表及之前核發的簽證,併同「外國人力仲介公司防疫計畫及檢核表」及疫苗接種證明申請換發新簽證。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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