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中央通訊社 |
2022/1/10 16:44 |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0日電)若旅客在機場確診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後送醫,交通部觀光局今天說,根據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此為不可抗力因素,業者須退還訂金給旅客。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表示,自1月11日起搭乘歐美、中東及紐澳等航線長程航班旅客,抵台時進行落地公費採檢及快速核酸檢驗,須待檢驗陰性結果出爐才放行,陽性直接後送醫院。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電子信箱 訂閱 對於旅客若在機場採檢時陽性,防疫旅館費用該如何處理,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天出席「110年幸福巴士成果分享與未來展望記者會」接受聯訪表示,過去旅客若在防疫旅館收到通知確診,旅客除了要付已入住的費用外,房間靜置消毒的天數費用,也是由旅客支付。
交通部觀光局補充,明天起如果旅客是在機場確診,直接送醫沒有入住,都要按照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處理,也就是說旅客確診屬於不可歸咎雙方的不可抗力因素,因此雙方可以解除契約,業者必須將訂金返還旅客。(編輯:張雅淨)1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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