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9.30
  • 112 年勞保費率調至11% 聘移工每名每月增177 元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九月三十日臺北報導】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指出,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自112 年1 月1 日起,由現行11.5%調整為12%,經扣除內含之就業保險費率1%,112 年起將以11%計收勞工保險保險費,受影響勞工有1,034 萬人,其中一般勞工(包含移工)有799 萬人,雇主明年聘僱一名移工每月每人勞保費增加177 元。

    勞保局組長黃錦儀說明,為維持勞工保險的財務平衡及永續發展,法規已明定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自98 年起採「費率自動調整機制」,由7.5%逐步微調至上限13%,112 年依法調整為12%。又自就業保險法施行之日起,勞工保險費率按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調降1%,故112年1 月1 日起,勞工保險費率應按被保險人當月之月投保薪資11%計算。

    黃錦儀表示,受影響勞工人數有1,034 萬人,其中一般勞工(包含移工)有799 萬人、職業工會勞工204 萬人、漁會甲級會員25 萬人及職業訓練勞工1.5 萬人等。

    根據這次調幅,雇主、勞工與政府所要負擔的勞保費用也將隨之增加,112 年勞保普通費率12%(含就保1%),雇主聘「一般勞工」、薪資以2 萬6,400 元計算,保費是3,168 元,雇主、勞方及政府負擔比例為7 比2 比1,雇主負擔為2,218 元、增加185 元,勞工自行負擔保費為634元、增加53 元,政府負擔316 元、增加26 元。

    至於適用勞基法的雇主聘一名「外籍移工」薪資以2 萬6,400 元計,勞保費率為11%(無就保),保費是2,904 元,雇主負擔7 成保費為2,033 元、增加177 元,外籍移工自付2 成581 元、增加51 元,政府1 成290 元、增加25 元。

    黃錦儀指出,為即時通知以利投保單位正確計收112 年度應繳之保險費,勞保局預計於111年9 月份繳款單(111 年10 月25 日前寄發)背面印製通函周知投保單位。至各類被保險人保險費分擔金額表及勞保局全球資訊網之保險費試算功能,將等「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公告修正後更新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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