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10.03
  • 公費流感疫苗開打長照機構列優先對象含住民及工作者造冊後衛生局安排接種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月三日臺北報導】

    111 年度公費流感疫苗自10 月1 日起開打,包括65 歲以上長者、長照機構人員、高風險慢病、罕病、重大傷病患者等對象,均為第一階段開放施打對象,即日起可透過地方衛生局、疾管署流感防治一網通

    (https://antiflu.cdc.gov.tw/)、疾管家或1922 防疫諮詢專線,查詢鄰近合約院所,再電洽院所預約。

    疾管署表示,今年將持續提供630 萬劑四價公費流感疫苗,接種流感疫苗後可減少流感的感染風險和降低重症機率,保護力約持續1 年,因此須每年接種,另因目前仍是COVID-19 的流行期,公費流感疫苗開

    打期間,COVID-19 疫苗接種作業持續進行,兩種疫苗可間隔一段時間或同一天施打在不同手臂。

    疾管署進一步說明,今年度公費流感疫苗分兩階段開打,第一階段於10 月1 日起開始,11 月1 日起接續第二階段。公費對象包括安養、養護、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的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65 歲以上長者、具有潛在疾病者,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 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醫事人員、學齡前幼兒、孕婦、嬰兒父母、幼兒園托育機構人員、學生、禽畜業動物防疫人員,以及50 歲至64 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等,共計11 類,除50 歲至64 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以外,其餘均為第一階段接種對象。

    此外,長照機構包含居家式、社區式及機構住宿式服務類,由地方主管機關認定及造冊後,再安排當地衛生局所協調安排接種作業。

    今年全台約有4,000 餘家接種合約院所可供接種流感疫苗,民眾前往接種時應攜帶健保卡及相關證明文件。疾管署提醒,接種流感疫苗是預防流感最有效的方法,接種後保護力平均約可達30%至80%,對18歲以上成人因流感而住院的保護力約有41%,對重症保護力則可達82%,呼籲符合公費接種資格民眾開打後儘速預約接種,且亦可與COVID-19 疫苗同時施打。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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