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10.14
  • 加強照顧職災勞工增11 項輔助器具補助 職災勞工每年器具補助金額提高至10 萬元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月十四日臺北報導】為協助勞工在遭遇職業災害後維持基本生活與及早康復,勞動部指出,111 年5 月1 日上路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災保法),除持續提供職業災害勞工器具補助外,另增加補助面向、11 輔助器具項目,並提升每年補助額度及部分項目之最高補助金額至10 萬元。勞動部職安署副組長劉約瑟說明,以前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職保法)補助職災勞工購買輔助器具,表列項目為105 項,每人每年可補助4 項,上限為6 萬元;災保法施行後,為加強照顧職災勞工,項目增為116 項,每人每年補助4 項,上限提高為10 萬元,除調高如特製輪椅、背架、髖部或膝部支架等項目之最高補助金額外,特別新增義齒項目。

    舉例說明:張小姐今年6 月份下班途中發生嚴重車禍,造成四肢癱瘓、多處骨折等嚴重外傷,經過醫師診治,評估其目前無法自主行動、仍需專人照料及持續復健,需要使用特製輪椅、彈性衣、矽膠片。其中特製輪椅補助上限,職保法為1.5 萬元,災保法調高至2.5 萬元,

    災保法施行後張小姐除了每年有10 萬元的補助上限,所能請領的特製輪椅最高補助金額,亦比施行前的職保法增加1 萬元。劉約瑟進一步說明,災保法對於職災勞工個人補助的器具面向,除提供表列輔助器具項目之補助外,如職災勞工所遺存之身體狀況,表列項目無法符合其需求時,可透過專業評估提供專案補助。另外,顧及部分職災勞工短期輔具需求,為減輕因購買輔具造成經濟壓力,亦有提供租賃之補助。

    劉約瑟提醒,一般流程只要買或租了之後可將單據資料送至職安署申請,但專案補助須先將器具需求送至職安署核定,待核定通過後,勞工要在6 個月內買或租用器具,再向職安署申請撥款,專案補助與列表補助項目的申請流程不同。勞工如有補助申請問題,可逕洽職安署職業災害勞工保護組(電話:02-89956666 分機8287,網址:http://www.osha.gov.tw)。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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