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10.18
  • 自國外郵寄豬肉製品首次開罰20 萬元 防檢局列舉常見違規品項呼籲遵守規範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月十八日臺北報導】

    為防範非洲豬瘟入侵,自今年5 月20 日起,農委會已修法加強邊境檢疫措施,若以郵遞寄送方式自發生非洲豬瘟國家輸入豬肉產品,首次違規就會裁罰20 萬元。防檢局表示,違規郵包的來源國及地區,包括香港、中國大陸、泰國、菲律賓、越南等,產品類別涵蓋車仔麵、鳳凰卷、肉鬆餅等項目,該局近期再次發函,提醒所有在台移工、新移民及外籍學生相關規定,避免受罰。

    依現行規定,民眾自近三年發生非洲豬瘟國家及地區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第一次裁罰新台幣20 萬元,第二次再違規,即提高罰鍰至100 萬元。違反規定者如未具居留身份者,遭裁處20 萬元罰鍰而無法當場繳清時,將移送內政部移民署拒絕入境。

    另外,農委會自今年5 月20 日起實施新的違規郵包裁罰措施,自發生非洲豬瘟國家及地區以郵遞寄送輸入豬肉產品至我國收件人,經查為輸入人第一次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3 條第8 款處新台幣20 萬元罰鍰,第二次以上被查獲者,將處100 萬元罰鍰,藉以防止病毒藉由國際郵包傳入。

    防檢局表示,近期屢次於國際郵包中查獲違規夾帶豬肉產品,且經採樣送件後,檢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提醒移工、新移民、外籍人士及外籍學生配合相關防檢措施,入境時勿攜帶動物檢疫物,並確實轉知國外親友不要郵遞寄送豬肉產品等動物檢疫物至台灣。

    防檢局統計,以郵遞寄送違規輸入含有動物檢疫物郵包給在台移工、新移民及外籍人士的國家地區,以泰國、菲律賓、越南、馬來西亞及中國、香港居多,常見違規輸入的豬肉產品,包含車仔麵、鳳凰卷、肉鬆餅、月餅、火腿、香腸、豬肉乾及炸豬皮等。有關非洲豬瘟外語宣導,可至防檢局非洲豬瘟資訊專區

    https://asf.baphiq.gov.tw/ws.php?id=17894)下載,或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https://fw.wda.gov.tw/)進入「專區連結」下載。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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