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5年8月14日報導】為減輕家庭照護負擔,立法院財政委員會8月14日初審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將由現行每人每年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符合條件的家庭115年申報114年綜合所得稅即可適用。財政部預估,每年稅損約為10億元。
多位朝野立委都認為,台灣進入超高齡社會,每5人當中就有1名是長者,國人照顧壓力沈重,因此分別提出不同修法版本,其中馬文君等人提案增加到20萬元,楊瓊瓔、賴士葆、謝龍介版本24萬元,林德福等人建議修法到36萬元。另外也有立委提案增列健康檢查費,調整商業保險,以及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及薪資特別扣除額等。
減輕長照壓力 聘外看家庭也受惠
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自108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符合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長照特別扣除每人每年12萬元。而目前經衛生福利部認定,包括符合聘僱外籍看護資格、符合長照失能等級
2至8 級並使用長照給付支付服務,以及入住指定住宿式服務機構全年達 90
日,且未被排富標準排除,年度報稅時可檢附聘僱許可函影本等相關佐證文件,適用此項特別扣除。
當天審查聚焦於長照特扣額,其餘健檢扣除額則未討論,將待財政部後續提出評估報告。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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