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5年8月20日報導】年滿80歲以上、70歲以上二期癌患自114年8月1日起免巴氏量表即可申請外籍看護,勞動部原預估,新制上路後將增加10萬名家庭看護工需求,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截至8月17日,已有1,439名申請案,新制上路第2週的申請案件數是第1週的2倍,明顯有成長的趨勢。
第二週申請量是前一週二倍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0日邀勞動部與衛福部就「就業服務法第46條,80歲以上長者聘請外籍看護免巴氏量表上路,對重症家庭的衝擊與配套措施」進行報告專題報告。會前洪申翰接受媒體聯訪時做以上表示。
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被看護者凡年齡滿80歲以上,或70歲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經醫療機構之專業評估(即免巴氏量表評估)於113年12月3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114年1月20日公布。
根據統計,80歲以上健康亞健康長輩大約有53萬人,而70到79歲罹患二期以上癌症也有約12萬人。因此勞動部推估聘請外籍看護者約有10萬人,為避免影響重症家庭,勞動部研議7個月時間祭出輕重分流、國內承接重症優先、協調來源國增加量能、增加第一線行政人力等配套因應,在114年8月1日上路。
立委質疑勞動部誇大衝擊
多名立委頻頻追問申請情況,認為新政策是為了便民而修法,並且批評勞動部誇大可能帶來的衝擊影響。
洪申翰說明,統計至17日的數據總共新增1,439人申請,有看到申請人數成長的趨勢,後續還需要觀察,會以重症家庭優先、協調來源國增加量能、編列預算支持看護家庭等作法,並且與衛福部合作配套,降低重症家庭的衝擊影響。
立委王育敏指出,當時勞動部宣稱,經推估將有10萬人申請,恐衝擊重症家庭聘雇看護移工,造成長照體系崩壞。但實際上路後17天僅1,439件申請,與原先評估10萬人差距甚大,她質疑勞動部刻意誇大衝擊,汙名化便民政策。
王育敏強調,自己身為當時委員會的召集委員,修法過程不僅開過公聽會、三次委員會審查,委員會表決程序也完全符合法制規範。但勞動部長洪申翰竟於今年7月25日,以修正案倉促通過且跳過韓國瑜院長朝野協商等理由,在社群平台上抨擊修法程序,為大罷免催票。她重批,這是惡意抹黑、政治操作,應公開向社會道歉,政策應該回歸民眾需求,不分藍綠,簡政便民的良善用意不應遭政治化。
立委指外看轉換雇主非因修法
蘇清泉則表示,放寬外籍看護是2024侯友宜選總統的政見,他說自己就是該政策的起草人,緣由很多臨床醫師抱怨病患家屬要求開立診斷證明書,該修正案通過後,很多醫師表示贊同;他指出外籍看護本來就會轉換雇主,不是因為修法才轉換。
蘇清泉指出,勞動部擔心大量申請案、預估10萬人,他直言【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5年8月25日報導】新北市勞工局公布今年第4波違法雇主名單,總計開罰352家業者,總罰鍰金額達1,690萬元。違反勞基法部分,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其次為未依約定全額給付工資及未依法置備出勤紀錄(含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
另外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違反性工法部分,主要為雇主於知悉職場發生性騷擾時,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
薪資未達最低工資標準有4家
至於113年公布實施的最低工資法部分,在本次違法名單中有4家業者計給勞工工資未達最低工資標準。以上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https://ilabor.ntpc.gov.tw/cloud/Violate)。
違法名單,包括「台灣屈臣氏Watsons」未依法計給勞工加班費、使勞工超時工作及更換班次未給予勞工適當的休息時間,分別為第5次、第1次及第4次違反同一規定,加上僱用勞工人數達5,000餘人,合計裁罰60萬元。
「金元福包裝」因僱用勞工人數達490餘人,亦有使勞工超時工作,已第4次違反同一規定,且亦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裁罰24萬元。
裁罰基準依違規次數與僱用人數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為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已於109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
另外,針對事業單位實收資本額逾1億元的事業單位,勞動部也訂定「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縱為初次違反,加重罰鍰從5萬元起跳。
勞工局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維護勞資和諧,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聘僱外籍看護不便宜,長者好手好腳是不會去請,他也提到產業移工適用最低工資2萬8,590元,外籍看護薪資2萬元太少,蘇說自己有請外看薪資是給最低工資,外看也很高興,照顧的很盡心。
王正旭建議停徵重症家庭就安費
立委王正旭則建議,停徵重症家庭就安費,重症家庭會很感謝:對此,勞動部常次陳明仁回應,目前低收與中低收家庭聘外籍家庭看護工免收就安費,至於重症家庭免收就安費會整體考量評估。
立委林淑芬提到移工政策都是掌握在仲介,雇主要找移工也是找仲介,仲介掌握資源比政府多,有家庭看護工來台幾天就要換雇主,不同意就逃跑;廠工加班薪水是家看二倍,加班也比看護多,因此看護希望轉廠工,賺比較多、休息比較多。她直言不是只有輕症搶工,而是工廠搶工更嚴重,移工不是補充性早已是替代性。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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