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07.03      中年被裁員、勞保中斷太可惜 勞保局:可申請裁減資遣加保
 
 
15:01 2019/07/03 工商 邱琮皓
 
勞工最怕突然被通知裁員,特別是中年失業,就要眼睜睜看著工作十餘年後的勞保中斷、累積不到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的條件。勞動部勞保局表示,只要是未達請領老年給付年紀的失業勞工、參加勞保年資合計已滿15年以上,如果被裁減資遣或依服務單位所訂自動退休辦法辦理退休,可以申請參加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

勞保局指出,以「被裁減資遣」身份加保的失業勞工,必須符合年齡或保險年資還不到申請老年給付的條件、參加勞保年資合計已滿15年以上、離職的原因如果是因為被裁減資遣或依服務單位所訂自動退休辦法辦理退休等條件,這些勞工可在被裁減資遣或退休離職的2年內申請繼續參加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

勞保局強調,被裁減資遣的被保險人續保時,其投保薪資以裁減資遣當時的投保薪資為準,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所適用的投保薪資等級。其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80%,其餘20%由政府補助。

但如果勞工找到工作後、又再度離職,勞動部強調,被裁減資遣的被保險人續保後,如果再受僱工作,應該由再受僱的投保單位於其到職當日申報加保,但勞工如短期工作後又離職退保,退保後的日期是在原本被裁減資遣離職退保的當日起2年內,可以再辦理裁減續保,超過2年,則不可以再以裁減身分加保。

舉例來說,勞工在2017年7月30日被公司資遣,因勞保年資合計滿15年,且尚未符合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條件,於當日向勞保局辦理裁減資遣繼續加保,但勞工在2017年10月5日找到新工作由新公司參加勞保、原裁減續保就會退保,日後如於新單位離職、退保,只要在2019年7月29日前仍可持原裁減資遣證明向勞保局辦理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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