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08.25      15萬罰不怕 肉攤老闆再違法聘越女遭判刑3月
 
 
2019-08-25 09:22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即時報導
 
 
台中市吳姓男子在2014年間曾違法聘請印尼籍移工,遭勞工局裁罰15萬元,但吳又被移民署台中專勤隊在今年3月間查獲,違法聘請越南籍女移工,在他經營的肉幫忙處理豬肉等事務,全案依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函送檢方偵辦,台中地院一審判吳3月徒刑,得易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吳姓男子是豬肉攤商,在2014年9月間,因違法聘請聘僱許可已失效的印尼籍移工,經台中市勞工局在2014年年10月裁罰15萬元,但吳又在去年9月間涉嫌以每月3萬元的薪資,聘用觀光簽證已經逾期的越南籍女移工Tran,在他位於大里區的內新市場肉攤內,從事家務勞動及處理豬肉等工作,移民署台中專勤隊在今年3月間查獲,全案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罪嫌移送偵辦。

台中地院審酌,吳先前已有聘僱許可失效的印尼籍外國人,仍再度非法聘僱未經許可及他人所申請聘僱的外國人,危害主管機關對於外籍移工之管理,嚴重影響國人就業權益,經衡以吳前因違反就業服務法經處罰鍰15萬元,還再犯,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罪,判刑3月,得易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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