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2.03      連鎖效應/勞動雙法下的勞資變局
 
 
2021-02-03 22:59 經濟日報 / 李培芬(社團法人台灣服務業發展協會總顧問)
 
2020年1月實施勞動事件法,台灣正式邁入勞動雙法的新紀元,由於疫情來襲,大多數企業顧此失彼,對勞動事件法所知甚微,並沒有對應的標準程序。

因此在下半年疫情暫緩時,面對突如其來的頻繁勞檢,企業顯得有些手足無措,同時由於勞動法規更動頻仍,使得「凡檢必罰」的名號不脛而走,令人不禁想問,處罰企業真的是政府的原意嗎?

小英政府上台後,勞動法規天平傾斜向勞工,其實這是一個國際同步的趨勢方向,因此未來基本工資站上新台幣3萬大關、時薪來到每小時200元,已經是企業可以預見的成本變動了。

但問題出現在台灣有超過六成的服務業從業大軍,但我們的勞動法規卻是以工廠的標準制定的,尤其商業服務業業態多元,一件不適合的衣服修修整整,也難以調合所有企業的需求。我們來看兩個案例:

某大餐飲品牌,經勞檢後被開罰,理由是店舖所任用的部分工時同仁,由於固定排班,遇國定假日雖未上班,仍應給付薪資。

這與一般企業所認知的大為不同,凸顯法規宣導的必要性,致使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許多大型速食業者,針對部分工時夥伴,開始零散排班,因為被罰事小、影響商譽事大。

某大物業公司,旗下保全同仁眾多,加班亦屬常態,不僅物管人員和保全人員適用的勞動法規不同,有回勞動檢查時,還因多付薪資被裁罰,勞檢員甚至不聽解釋,以多付薪資為基礎,重新計算工資,認定企業短付,企業無奈接受,甚至編訂年度預算來受罰,使得許多企業紛紛取消各項津貼,保留彈性因應檢查。

以上兩個案例,各被裁罰新台幣2萬元。108年台灣勞動檢查總次數達40,466場次、違反法令10,805場次,總受罰金額為新台幣4.26億元。

台灣適用勞動基準法有近100萬雇主與877.8萬受僱勞工,由於勞檢更多的涉入,為勞資關係注入了新的變化球。

賴瑞隆委員在立法院舉辦的「中小企業勞資關係座談會」中,多位出席的雇主與勞工均表示,不經內部協商直接向勞工局檢舉的案例增多,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壓力升高。

其實,勞檢的項目並不只是勞動條件的檢查,還有就業服務法、勞工衛生安全法、性別平等法…等諸多法規實施檢查。

對於商業服務業而言,第一線從業同仁相對年輕、經驗不足,勞檢員的檢查態度與技巧,也有很大的商酌空間,要求基層門市同仁拿出總部才有的資料,否則即以開罰恫嚇,商業服務業人力資源寶貴,因此損兵折將不在少數。

我們相信絕大多數的雇主都想合法經營、照顧員工,這與勞動雙法的立法意旨一致。因此呼籲勞動職安相關部門,重視勞檢員素質的提升,以及程序的公平正義。

誘導與恫嚇均不足效法,同時積極審視企業的解釋與說明,而不是開罰後,再要企業去申訴與行政救濟。

商業服務業的增長來自於更多高素質夥伴的加入,早在勞動法規趨嚴之前,優於法規提供從業夥伴更好的勞動條件已成業界常態,我們應該鼓勵更多的優質企業,樹立典範,而不是只有處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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