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7.20      居家辦公遇颱風應上班 勞團:邏輯沒錯、執行漏洞百出 
 
 
2021-07-20 16:48 聯合報 / 記者葉冠妤/台北即時報導
 
烟花颱風將於今天下半天增強為中度颱風,最快明清晨發布海上颱風警報、深夜發布陸警。由於防疫三級警戒實施以來,不少民眾改為居家辦公,勞動部今解釋,居家辦公期間若遇颱風,因沒有出勤風險,勞工須照常提供勞務,不能放「颱風假」。對此,有勞團批評,勞動部邏輯雖沒錯,但執行上漏洞百出,萬一勞工家裡停水、停電怎提供勞務?難道事後還要請台電、里長幫忙舉證,才不算曠職?

勞動部今指颱風假不是假,即便地方政府宣布停班,居家辦公勞工因沒有出外通勤風險,仍應照常提供勞務,該解釋隨即引起廣大勞工哀鳴,更擔心往後恢復正常上班模式,雇主也能以此為由,每逢颱風就要求勞工轉為居家辦公,每到夏天殷殷期盼的「颱風假」小確幸可能難再擁有。

對此,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戴國榮表示,颱風假確實不是勞基法規定的假期,勞動部的邏輯並沒有問題,卻思慮不周,沒有考慮執行上遇到的狀況。他舉例,颱風天在家也不是完全沒風險,勞工必須做防颱措施,若家裡停水、停電,勞工怎麼繼續工作?這些外在因素都可能影響到工作效率。

對於勞動部宣稱居家上班的勞工若堅持要放颱風假,雇主可視為曠職,戴國榮也說,在技術認定上會衍生爭議,難道勞工要請台電、住家所在地里長幫忙舉證停電?此外,勞動部表示,日後若雇主遇颱風天就臨時要求勞工轉為居家辦公,勞工有拒絕的權利,戴國榮也批評,在現行台灣勞資關係總是「資方說了算」的狀況下,民營企業勞工哪敢拒絕?勞動部說法根本不負責任。

不過,台灣勞工陣線秘書孫友聯則認為,居家辦公遇颱風天照常上班「不構成問題」,他強調,颱風假本來就不是假的概念,若可以在家工作,不用承擔通勤風險,雇主也照常給薪水,就沒有疑慮,若大家釐輕颱風假本來就不是假,或許心理會平衡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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