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7.22      別慌!疫情失業受僱勞工 最高可領九個月失業給付
 
 
2021-07-22 12:50 經濟日報 / 記者江睿智/台北即時報導
 

最新的就業人數、薪資以及失業率3大經濟數據,呈現疫情對內需有嚴重的影響。 中央社

因應疫情警戒對企業及勞工的影響,勞動部除針對受僱勞工陸續推出相關生活及薪資補助措施,協助在職勞工穩定就業外,針對失業勞工,就業保險也提供失業給付,以保障勞工求職一定期間的基本生活。

勞動部表示,疫情警戒管制對產業營運造成一定影響,勞動部提供多項穩定就業協助措施,協助受影響的企業與勞工度過難關。針對勞工因遭遇事業單位歇業、解散、虧損或業務緊縮等原因而被資遣時,只要在離職前3年內,參加就業保險年資合計已滿1年以上,勞工可申請最長六個月的失業給付,年滿45歲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發給九個月。給付標準係按勞工離職退保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0%發給,如有扶養無工作收入之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者子女,每一人可加給10%,最高加給20%。

勞動部提醒,勞工如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可依規定檢附離職證明等文件,向就近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另勞工如因公司無預警關廠、歇業、雇主行蹤不明或與雇主對於離職原因產生歧見,致無法取得離職證明文件時,可向地方勞工局(處))請求協處,以維護自身權益。
 



民勤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27號3樓
電話 : 02-25420230(代) ; 傳真 : 02-25629765
信箱 : minchin@min-chin.com
網址 : http://www.min-ch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