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0.04      山林浩劫…移工進化 自組盜伐集團
 
 
2021-10-04 00:56 聯合報 / 記者蕭雅娟/台北報導
 
警方在南投縣奧萬大國家森林遊樂區聯外道路,查扣紅檜樹瘤及扁柏金磚。圖/保七總隊提供 蕭雅娟
 
台灣山林遭盜伐案件不斷,林務局和檢警機關都發現,有越南逃逸移工從「背工」進化成提供「一條龍」服務,自成山老鼠集團負責盜伐珍貴木材,運下山銷贓牟利;台灣幕後金主也利用移工設下「防火牆」規避查緝,成為政府保護山林生態的嚴峻挑戰。
據林務局委外調查,越南移工組小團體上山是新興盜伐模式,他們能自己辨識珍貴樹種、砍伐高價位樹瘤背運下山,不需雇主就與買家交易。

今年八月底保七總隊查獲二名越南移工,他們知樹瘤珍貴,甚至切下原木長方體,方便加工製作藝術品。

研究發現,移工曾與買家約在濁水溪隱密草叢交易,銀貨兩訖,多數盜伐林木當日、隔天就能脫手,銷贓通路暢通,移工也僅剩「銷贓管道」需要台灣人。

台灣盜伐集團利用此設下斷點,甚至有人出資聘請遭遣返老手「偷渡來台」,回鍋繼續從事盜伐。

統計全國警方近五年查獲森林法案件九九一件、一六九八人,一○一人為外籍移工;台灣犯罪者是移工十六倍,但移工有逐年增加趨勢,以越南為大宗。

森林法今年五月修正公布,竊取森林產物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併科卅萬以上六百萬元以下罰金,結夥搬運銷贓,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得併科一百萬以上二千萬以下罰金。只是這些工作漸由逃逸移工接手,他們多半查緝不易,且以為刑責不重,被抓「大不了遣返」。

一名移工說,盜伐前兩個月賺卅萬,寄錢回家鄉買地,第三個月又賺十五萬,再寄回蓋房。他來台身背高額仲介費,偶然發現盜林好賺,就回不去工廠了。

有檢察官認為不肖台灣人利誘收贓是主因,將移工視為「免洗筷」,抓了還有下一批、下下一批;移工為生計敢衝敢拚,為了錢淪為非法盜伐者,政府成天喊保護山林,卻坐視銷贓者利用移工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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