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1.06      經濟日報社論/調漲基本工資要求補貼 合理嗎?
 
 
2021-11-06 00:00 經濟日報 / 經濟日報社論
 
今年基本工資調高5.21%,各方都大致表示可以接受,讓經濟成長的果實分享勞工。只是,在調高的決策之前,全國商業總會要求政府要有補貼配套,而政府居然也接受了,近日將就補貼細節和業界進一步協商。我們認為,社會資源不宜拿來補貼基本工資調升;而未來基本工資的調整,也應該有一套新的模式,不宜讓所有產業一體適用。

不知從何時開始,只要政府政策會增加企業成本,就會看到企業界大喊營運困難,必須有「配套措施」。某些政策的確會難以調適而需要配套,但並非所有的政策都需要配套。例如,政府因支出增加而要調高「所得稅」的話,就不宜要求配套補貼,因為那就等於用「減稅」來做配套,邏輯上是矛盾的;但若經濟情況不佳,延後一年半載實施就是可以考慮的配套。

調高基本工資,是會增加企業的邊際成本,但要求補貼並沒有立論基礎。因我國「基本工資」就是國際間的「最低工資」,最低工資是要保障勞工最低的生活水準;特別是在通貨膨脹、價格齊漲的影響下,調高的「實質最低工資」其實非常有限。若因調高最低工資,企業就難以經營的話,表示企業的效能太差,根本就不該在當時的環境下存活,也就是不宜特別關照只會拉低社會生產力的「殭屍企業」,而且先進國家也看不到這種作法。

過去調高基本工資時,出現過「工資補貼」和「延緩實施」兩種配套,這應是本次調漲前業界勇於提出,而政府也援例接受的原因。但惡例一開,未來施政只要增加企業負擔,都可以援例要求補貼,擺在眼前的就是在「淨零碳排」的要求下、很快就會開徵的「碳稅」,屆時難道政府也必須提供補貼?

沒錯,2007年調高基本工資,因多年未漲,月薪一次調高1,440元,時薪因計算方式改變,從66元調整為95元。那是在相當特殊的情況下,才提出的配套;但只針對50人以下中小企業,每周工作時數未滿32小時者,每小時補貼10元,期限一年,最後只補貼3,428人,花費684.5萬元。另一次是在2012年調整基本工資後,行政院考量景氣不佳暫緩,待經濟成長率連續兩季大於3%、失業率低於4%後再調整,隔年4月達到條件後實施。這次調整時的經濟成長率估計接近6%,疫情紓困也已提供企業大量補貼,已無足夠正當性。

其實,去年調高基本工資後,企業領袖除表示「勉強同意」外,也毫不手軟地表示希望提出配套,例如營所稅調回17%、未分配盈餘免徵5%、本外勞基本工資脫鉤等,幸好政府當時沒有頭腦發昏「從善如流」,因為都是獨立事件,不宜混為一談。但這次勞動部卻是好大手筆,反正「就業安定基金」錢多,一出手就是40多億元。但又怕雨露均霑而僧多粥少,於是限投保級距為2.4和2.52萬元者,按員工數每人1,000元定額補貼企業;時薪族則以每月70小時計,每人每月560元,還要求必須今年11和12月業績比去年同期衰退15%者,補助期間限明年1到6月,要由企業主動申請,但商業界仍有意見,有待進一步協商。

這種補貼模式,到最後會是保有完整會計資料的中大型企業才會有、也才值得主動申請;最有需要的微小型企業會被排除,完全違反了所謂補貼配套是要普遍協助企業調適的本意。我們建議,若真要配套,應參考2012年的「延後實施」模式,「服務業」在連續兩季達到3%營業成長後再實施,製造業可以先行。由於台灣產業間發展差異甚大,我們也建議參考外國案例,明年個別列出服務業(含農業)和非服務業的基本工資,調整時也分別予以調整,以避免再出現產業間成長步調不同、基本工資調整困難的尷尬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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