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5.06      維護市民及移工健康 中市嚴審移工居檢機制
 
 
【記者張淑珠/台中報導】
2020年5月6日 下午1:38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雇主欲引進外國移工,須先將居家檢疫地點報請地方政府查核通過後,才可辦理移工入國簽證。對此,台中市政府勞工局針對「產業類新引進移工申請入境居家檢疫計畫書」從嚴審查,呼籲雇主配合防疫措施,維護市民及移工健康。

勞工局長吳威志表示,自勞動部發布至今,已湧入上百件申請案,經初步審視,高達8成案件有誤用申請版本、未詳實填載明確房號或特定位置、同一居家檢疫地點重複申報、居家檢疫地點設備或動線不符規定等情形,近日已陸續通知雇主及受委任辦理的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補正。

吳威志說,對於雇主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所提報的居家檢疫地點,為落實防疫,勞工局嚴格逐案審查,確保當地居民及移工權益,提醒雇主送件前,檢視提報資料是否正確,並確認所通報的檢疫地點未有人員尚進行居家檢疫,以免檢查人員無法入內實施查核,審查流程與注意事項可至勞工局網站( 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1513512/post )查詢。

吳威志提到,若雇主及受委任的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居家檢疫計畫書所填寫的資料及檢附文件有虛偽不實情事,將處雇主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勞動部也將廢止雇主聘僱移工名額;仲介除處30萬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外,勞動部也將處1年以下停業處分,呼籲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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