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4.07      3月勞檢台鐵15場罰9場 勞部:承攬管理有很大精進空間
 
 
2021-04-07 11:59 聯合報 / 記者葉冠妤/台北即時報導
 
勞動部長許銘春(左)、勞動部職安署署長鄒子廉今赴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備詢,兩人於會前受訪。記者葉冠妤/攝影
 
勞動部今赴立法院進行職災預防精進作為現況及檢討報告,包括民眾黨賴香伶、國民黨徐世榮、民進黨蘇巧慧等多名立委關切台鐵408次太魯閣號事故。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近10年曾對台鐵實施1046場次職安衛檢查,總共開罰79場次、339萬元。勞動部職安署署長鄒子廉則指出,職安署曾排定3月15日勞檢此次肇事工地,但當晚該工地未施工,最後未進場檢查;他也表示,從過去勞檢紀錄,台鐵作為工程主辦機關,在承攬管理上確實有很大的精進空間。

許銘春表示,2011年至2021年4月5日止,職安署針對台鐵總共實施1046場次的職安衛檢查,開罰79場次、罰緩339萬元、停工9場次,前五大違法項目則分別是危害性化學品未分類及標示要項;未督導勞工遵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抽換鋼軌標準作業程序;未放置安全資料表;未定期檢查、重點檢查、作業檢點及現場巡視;未對站內工作環境或作業進行危害辨識、評估及控制。

許銘春進一步說,因今年初台鐵發生兩起重大職災,造成3死1傷,職安署在3月2日到3月15日針對台鐵檢查15場次,總共罰鍰9場次、53萬元、停工1場次,前三大違規項目分別是未落實承攬管理、危害性化學品未分類及標示要項、臨時用電設備未至至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

鄒子廉說,原本排定3月15日凌晨2點到此次釀災的工地勞檢,但職安署人員抵達崇德站後,因當晚有夜間列車通行,所以該工地並未施工,所以職安署並未進場檢查,後續也未再安排第二次勞檢。他坦言,由於該工地前兩年未發生事故,且工程進度已達99%以上,因此未列入高風險工地,但就現在看來,確實可思考擴大管制。

他指出,太魯閣號事故的教訓,是工安疏失造成的交通重大事故,就過去勞檢紀錄,作為工程主辦機關的台鐵,在承攬管理上確實有很大的精進空間。若單單只靠勞檢,效果有效,因此需要借重工程主辦機關、工地主任、工地設置職安人員等風險管理,才能更有效落實安全衛生,職安所對於外界建議及批評將虛心檢討,接下來跟交通部也會有更深層討論,進行全面系統化檢討。

鄒子廉說,目前除工程車違法停放有滑落危險之虞的斜坡,也有承攬管理、門禁管制漏洞,這件案子「最終會追到台鐵」,但考量調查權先後順序問題,目前依照鐵路法、運輸安全調查法規範,待檢調與運安會蒐集人證、物證等資料後,勞動部才能就資料進一步作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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