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5.10      移工聯盟籲廢私人仲介 勞動部:研修法案處罰失職仲介
 
 
2021-05-10 11:49 聯合報 / 記者陳宛茜/台北即時報導
 
台灣移工聯盟今天上午在勞動部前舉行「私人仲介不廢 勞雇受害 跨境安全勞動 政府負責」記者會,要求勞動部廢除私人仲介制度。移工聯盟指出,去年接獲多起因仲介公司疏失導致居留逾期的案子,仲介甚至「假造」居留證企圖矇騙移工,導致移工逃跑。勞動部回應,目前實務上多數雇主係委託仲介公司辦理引進移工手續及提供後續服務,引進方式仍宜回歸市場機制,不應由政府單方決定。勞動部正研修「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仲介公司失職可處最高30萬元罰鍰。勞動部也將持續強化仲介公司管理及查核機制,促使仲介市場朝良性、優質發展。

台灣移工聯盟表示,自1992年正式引進移工開始,政府便利用「私人仲介制度」管理移工,抽身於「保障跨境勞工安全」的責任之外。然而,近30年來,私人仲介引起的爭議不斷,不只移工在其中蒙受侵害,連雇主也時常因為資訊被仲介壟斷、矇騙,而導致權益受損。

聯盟表示,去年至少接獲3起因為「仲介疏失」導致居留逾期的個案,今年2月,我們針對幾名個案,在移民署前召開記者會,最終方得以保障勞雇雙方權益;不久之後的4月,我們接連接獲「廣達國際專業人力仲介有限公司」的案件,目前我們已知的個案已有6名,其中有5名因為該仲介公司的疏失,導致居留逾期,仲介甚至「假造」居留證,企圖矇騙移工。而5名居留逾期個案中,更有2名因此而選擇「逃跑」。5月,南部又接獲另一起個案,仲介不只疏失導致移工居留逾期,後續竟又謊報移工逃跑,致使移工陷入困境。

勞動部回應,廣達人力仲介公司許可已於去年11月屆滿且未換證,依法不得再從事就業服務業務,如有違反「就業服務法」34-2條規定者,可處30至150萬罰鍰。至於本案移工逾期居留涉及移民暑職權,將轉請該署協處。

此外,內政部移民署目前核發居留證為IC晶片卡,具有防偽功能,仲介公司倘有偽變造移工居留證情事,已涉違反刑法偽造文書,如有具體事證,應提供勞動部或內政部移民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偵辦。

至於移工逾期辦理居留,勞動部表示,依據「入出國移民法」規定,居留證申請及延長應由外國人自行或委由仲介公司辦理。為保障移工權益,勞動部刻正研修「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將移工委任仲介公司代辦居留業務,納入指定之就業服務事項,提高仲介公司受任代辦居留業務之注意義務。未來仲介公司如接受移工委任,因未善盡受任事務,而有逾期辦理居留之情事,將依據「就業服務法」第40條第1項第15款規定處6至30萬元罰鍰,當年度仲介公司評鑑成績亦將予以扣分。修正草案已於5月5日起預告7日,將儘速完成法制作業,以提升移工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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