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8.19      公司倒欠薪水怎麼辦?台南勞工局:代墊償是勞工靠山
 
 
2021-08-19 13:30 聯合報 / 記者吳淑玲/台南即時報導
 
台南市勞工局表示,若公司倒閉老闆跑路,勞動基準法所規定的「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就能為勞工朋友帶來保障。圖/勞工局提供
 
公司經營不善無預警倒閉,積欠勞工薪資、資遣費的事件時有耳聞,勞工朋友遭遇到這種情況,該如何爭取自身權益?台南市勞工局表示,可先透過勞資爭議調解或向主管機關陳情的方式來爭取自身權益,若老闆跑路而不願出面協商時,勞動基準法所規定的「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就能為勞工朋友帶來一些保障。

台南市勞工局調解人李怡慧分享109年12月中旬某連鎖咖啡店,因受疫情衝擊導致全台13家門市歇業,台南市受影響勞工34人,雇主積欠員工預告工資、特別休假未休折現、109年11月、12月薪資及資遣費,資方無力全額給付,表示願先給付109年11月薪資,但仍需以二次分批給付方式予勞工,其他預告工資及特別休假未休折現等勞工權益得再分批給付。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28條之規定,預告工資及特別休假未休折現等項目無法由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勞工局人員為保障勞工權益,在調解會議前與勞資雙方進行討論,說明法令規定並研提對勞工最有利的方案及資方能給付的金額。

請資方第一期先行給付預告工資、特別休假未休折現,薪資及資遣費在第二期、第三期支付。

勞工局後續追蹤,資方109年12月31日給付第一期預告工資及特別休假未休折現後,第二期工資及第三期資遣費皆未給付;勞工局協助勞工向法院聲請准予強制執行及確定證明書後,再向勞保局申請積欠薪資及資遣費墊償,勞工110年7月9日順利取得墊償,勞工代表特別寄信給勞工局表達感謝,表示他們34人是全台13家門市第一批領到錢的,感謝勞工局的協助,為勞工提出最佳方案。

台南市勞工局提醒勞工要隨時保存薪資袋、薪資明細表、出勤紀錄、勞動契約等資料,如遇到雇主有積欠薪資又無力支付的情事時,可立即向勞工局尋求協處,勞工局介入瞭解後,將與勞資雙方協商及討論,研議有利勞工的解決方案,將有助於勞工申請認定事業單位歇業及後續工資等之墊償,免去勞工朋友個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的費用及冗長執行程序,以確保勞工權益免於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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