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3.23      缺「勞工三寶」?北市勞動局:雇主缺一項最高可罰百萬
 
 
2022-03-23 11:36 聯合報 / 記者 楊正海/台北即時報導
市府徵才求職活動。圖/北市勞動局提供
 
勞基法規定,雇主必須置備勞工名卡、工資清冊以及出勤紀錄等資料,並且須保存5年,這3項俗稱「勞工三寶」,雇主未置備會受罰;北市勞動局統計,去年共處罰57件,罰鍰金額達450萬元,呼籲雇主務留意,以免受罰。

北市勞動局統計,110年度雇主未置備「勞工三寶」,合計處罰57件,其中以未置備勞工出勤紀錄的違法就占48件,最為嚴重。

針對「勞工名卡」,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說,雇主應登記勞工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本籍、教育程度、住址、身分證統一號碼、到職年月日、工資、勞工保險投保日期、獎懲、傷病等勞工基本資訊,且應保管至勞工離職後5年,否則,將面臨2萬至100萬元罰款。

陳信瑜說,雇主需每月置備「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也應保存5年,未依法置備者,亦將面臨2萬至100萬元罰款。

至於每月的「出勤紀錄」,是為記載勞工實際出勤工作時間,雇主應置備勞工每月出勤紀錄,也應保存5年,如違反此項規定,則將受罰9萬至45萬元。

北市勞動局表示,北市府勞動局網站設有相關專區,提供「勞工名卡」、「工資清冊」以及「出勤紀錄」等格式範本,有需要的企業朋友可至勞動局網站(https://bola.gov.taipei ) / 「業務服務」/「勞動服務」/「勞動條件」/「勞動基準法置備文件(勞工名卡、工資清冊、出勤紀錄)範本」下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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