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6.06      中市府助中高齡重返職場 供最高每月3000就業獎勵金
 
 
【記者張淑珠/台中報導】2022年6月6日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辦理「新進中高齡員工個別工作指導計畫」及「中高齡就業獎勵」,凡設籍台中市且符合資格的中高齡市民,可申請每月最高3,000元、最長6個月的就業獎勵金,同時也獎勵企業每月最高5000元、最長3個月的個別工作指導費,促進勞雇雙方就業媒合,提升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見圖)

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台中市去年失業率3.9%為全國最低,今年隨疫情升溫,市長盧秀燕非常重視市民就業及企業用人需求,6至7月已規劃多場全視訊徵才或同步實體併行的徵才活動,積極協助就業媒合,今年更盼透過中高齡就業獎勵方案,協助中高齡員工適應職場、穩定就業。

台中市就業服務處指出,今年推動「中高齡求職者就業獎勵金」,申請對象為設籍台中市,年滿45歲以上且失業期間連續一個月者,經評估推介就業滿30日且投保薪資在第六級距以下者,可按月核給勞工最高3,000元就業獎勵金,最長發給6個月。另外,企業也可先向就服處申請「個別工作指導計畫」,經僱用並指派資深員工完成1對1工作指導後,市府將按月發給企業最高5,000元、最長3個月的個別工作指導費,提升員工留任率及產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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