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8.29      非法僱主及非法媒介罰則加重 勞工局籲勿因小失大
 
 
【記者李嘉祥/台南報導】2022年8月29日 週一 下午8:29
為有效嚇阻並嚴懲非法僱用及非法媒介行為及避免非法移工成為防疫破口,勞動部擬具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加重處罰非法僱主及非法媒介,修正法案已報行政院審議;臺南市長黃偉哲呼籲民眾不要因貪圖便宜非法聘僱、容留行蹤不明的外國人,以免遭高額罰鍰因小失大。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很多人常以為只是「短期、臨時性、沒有聘用關係、沒有給薪水」,聘用非失聯移工就不違法,其實聘僱移工皆須向勞動部提出申請,經許可後才可僱用,只要未經許可聘僱或容留移工從事工作,都已違反就業服務法,修法後目前每案裁罰提高為非法僱用人數每人處十五至七十五萬元罰鍰,非法媒介者罰則也提高為每人處卅至一百五十萬元罰鍰,五年內再違反者提高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百四十萬元以下罰金。

王鑫基指出,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今年八月通過勞動部規劃家事移工建議調薪方案,新招募引進或期滿續、轉聘的家事移工均適用調薪新制,另並提供聘僱看護移工低收及中低收入僱主薪資每月三千元補貼,其他一般僱主於本年底前每月補貼一千五百元,如對法令有疑義處,可向勞工局移工諮詢服務中心諮詢。

勞工局勞動條件科長蕭惠文強調,合法移工從事非法打工,不但非法僱主受罰,移工也會因此被勞動部廢止聘僱許可返國、影響移工在台工作權利,勞工局會持續以移工及僱主立場,透過戶外看板、車體廣告等多元管道宣導,讓民眾和移工都能知悉法令並安心的在臺南工作。
 


*此網頁已關閉, 非正式公開網站*
*此網頁已關閉, 非正式公開網站*